問
女,其實主要是關于工作的,我現在25歲,有個交往四年的對象,已見過彼此的父母,大概最多再兩年就結婚了,婚后的話,他父母會幫我們付房子的首付,然后我們自己兩個人還剩下的款。現在的工作做了兩年了,每個月3000+,包午餐,每個月有200的住房補貼,周末雙休,國家法定節假日也有休,就是有時候辦活動會連續晚上留下來加班(沒有加班費)。現在合同期到了(11月到期,不續簽沒有所有補貼沒有年底獎金,但是因為年初三月底有去培訓,有規定培訓期后算起要做滿一年,所以我得做到明年三月底),不知道要不要續簽。想要去學一門手藝比如烘培什么的,可是目前沒什么存款(怪我自己不會理財錢都存不下來)。我對象是已確定明年肯定要換工作從頭開始的,具體情況就不細說了。根據我的情況,1.續簽一年半,這樣到2018年五月份結束,有兩年的年底獎金可以拿,開始規劃存錢,周末找地方學烘培,等合同期到后再去正式找跟烘培相關的工作進行學習。2.不續簽,這幾個月攢點錢,然后等明年四月份去直接做烘培學徒重新開始。該選哪個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