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
女,28歲,結婚6年了,一直感情不好。以前一起在公司做事,經常吵。最近分開工作的,因為家里裝修的事,老公就怪我沒弄好,這里不好那里不好,說遇到我辦的事沒好的。我已經夠氣了,說墻壁沒有修補粉刷平,你也不說,我公公明明知道那墻是修補不平的,就任他說。說完說我生活上這里不好那里不好,我氣得不得了,我沖上去推他,然后就打起來了。他也是把我往死打,他說要離婚。我說我會走的,孩子一人一個,我會帶走的。他說你敢帶孩子走,我就殺了你。我說我不可能不要孩子。然后他又沖上來打我,把我頭望墻上撞,然后踢了我。一直以來他都有語言暴力,人家說語言暴力就是家庭暴力,我至今才相信。我放棄自己工作,跟他來到外地,這就是所謂的回報,幫他公司做事這么多年,我沒有工資,沒有存款。我有占10xss_xss%的股權。他讓我把股權退出來,離婚。我有一兒5歲一女2歲。平常雖然有保姆,很多家事都是我在操心。他認為我天天沒干事,就是玩。我因為根他之前有矛盾,我就出來工作了。我又要工作,又要接孩子上下學,還要輔導孩子。他從來沒覺得我幸苦過。我因為剛出來工作,沒有足夠的經濟來源,我不知道孩子能不能判給我。